关于协会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工作始于2020年,每年均有多项团体标准制订完成并发布实施。目前,部分现行团标已达到复审时间。根据《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须对有关团标组织开展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发布实施已满二年的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
二、复审要求
联合会秘书处根据实际需要可组织有关专家(不少于5人)和单位,对团体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水平、指标参数等内容进行复核审查,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复审意见。相关专家对团体标准进行复审,以确定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三、复审内容
重点做好与国家现行标准的协调,全面复审标准中各项技术规定,合理确定复审结论。现行团标内容存在下列情况的,要在复审意见表中进行详细说明。
1、与国家政策、现行法规制度存在不一致的;
2、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的;
3、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4、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与国家现行标准技术不衔接,或者与有关标准的内容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的;
5、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有关政策规定的;
6、团体标准中部分内容存在陈旧落后、不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理念,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
7、团体标准执行落地过程中,根据各方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实施效果不理想需要对团体标准内容进行调整的。
四、工作安排
请组织单位完成复审后,填写《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件),并对复审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将复审意见表和复审工作情况说明(纸质版及电子版)反馈至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标准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622563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3号楼
邮 编:100000
电子邮箱:biaozhun@ceun.org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