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党建专题
气象局出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7-15

    7月9日,中国气象局印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发布内容、发布方式等做出了规定。

  《办法》规定,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中国气象局指定的负责事件调查的内设机构作为相关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单位 (以下简称第一责任单位),承担发布的首要责任;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工作,做好舆论引导管理和指导;涉事气象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时效和舆论引导能力,更好地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办法》规定,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发布事件调查情况;对可能引起大范围影响的突发事件,第一责任单位应及时准备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等服务类信息和相关科学知识素材,用以提示公众采取防范或避险措施。

  《办法》提出,要多种渠道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可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和提供新闻通稿等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并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优势,实时动态发布信息,及时解疑释惑。要确保信息准确一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可参照 《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实施办法。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京ICP备15061710号-4    京公网备案11010200377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2号楼D18室